华安证券营业部老总炒股两年赚25倍,全因背后“高人”指点

汪某说赚的差不多了、不炒了,周沄就把5200多万元取了出来。

鉴于双方当时都在华安证券任职,华安证券又是安徽省国资委控股企业,如何将炒股赚来的5200万元“洗白”,成了周沄急需解决的问题。

“洗白”违法所得

幸好,周沄有个哥哥叫周沛,而周沛2001年就在香港开设有一家香港时联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初,周沄找到周沛商量,有个朋友想用香港公司过一笔账,大概有5000多万元港币,可以从中提大约8%的佣金,周沛同意了,随后周沛把香港时联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开设的账号提供给了周沄。

周沛表示,之后从2007年3月到6月期间,时联公司的账上陆陆续续收到转款,截止到6月上旬时联公司共收到转款5200多万元港币。

按照六四分账的方式,扣除佣金后还剩4800余万港元,根据汪某要求,周沄将3300多万港币分别转入汪某的老婆女儿在香港的账户上。剩下的1500万港元,周沄一直没敢动用,直至其2008年从华安证券离职。2010年,周沄通过地下钱庄的方式,将剩余钱款转到汪某在厦门开设的银行账户,再由汪某转给周沄。

2017年1月18日,周沄被安庆市公安局监视居住期间,主动交代了组织未掌握的其在任安徽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彩田南路营业部经理期间,伙同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负责人利用内幕信息和华安证券深圳彩田南路营业部拆借来的资金进行股票交易,并获得巨额利益的事实。

法院一审认为:周沄利用其担任华安证券深圳彩田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6000万元归个人使用,非法获利5294万元;另挪用本单位资金900万元出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合计挪用资金690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鉴于周沄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挪用的资金本息已全部归还,且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退赃,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2019年5月6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沄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一审宣判后,公诉机关提出抗诉,周沄也提出上诉。2019年8月,经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周沄上诉,维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曾帮助周沄走账的香港时联集团虽已注销,但其内地公司于2016年在新三板上市,股票简称“时联特溶”,公司董事长为周沛。周沛因与周沄曾有债务往来,时联特溶上市的时候,通过债转股的方式送给周沄260多万股股份,同时周沄还担任时联特溶董事一职。

目前,时联特溶正在通过安信证券辅导,拟在A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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